爱得蒙·邓蒂斯是大仲马名著《基督山伯爵》中的主人公。狄云是金庸先生武侠小说《连城诀》中的主人公。最近在读《基督山伯爵》,闲暇之余,我对这两个或许不相及的小说人物产生了一些浅陋的对比。
爱得蒙·邓蒂斯,一个19岁的水手,本来有这幸福的未来,美丽的未婚妻正在等待他的归去,共踏红地毯,好心的船主也准备让他在下一个航行期正式成为法老号的船长。一切都是那么美好,但是,在情敌等人的诬告下,在自私的代理检察官为了自己的父亲,未作审判的情况下,被投入了监狱。14年的牢狱生涯,让他失去了人生最美丽灿烂的时光。幸而在监狱中认识智慧的法理亚神甫,跟随他学习诸多技艺,并且偶然获得一笔巨大的财富。后来越狱成功,以基督山伯爵的身份进行了一系列的复仇活动。
狄云是一个憨厚、朴质、无心却又执拗的小伙。其师伯之子万圭垂涎其师妹之色,师伯欲夺武功秘籍。而被污陷入狱,受尽煎熬后性格变得冷凝,裹着一身的复仇烈焰,充满机谋和忍隐。他心中一半是仇恨的火,一半却残留着情感的水。入狱五年,根据丁典练就一身绝学,但是最后却把人生的路越走越窄,复仇之行似乎总是在被动的进行着。
爱得蒙·邓蒂斯和狄云的经历有太多的相似之处:都是爱人被夺,被人陷害,饱受苦难;都是遇的高人,得有所获。只不过不同的是爱得蒙·邓蒂斯得到是知识和财宝,而狄云得到的是一身绝学。但是两个人在越狱成功之后走的路,却大相径庭,爱得蒙·邓蒂斯在主动地进行着漫长而缜密的复仇计划,一系列的活动让他占尽了先机,让仇人处处被动且无知;而狄云却在越狱之后险些被逼得走投无路,几次身负黄泉之门。这难道是因为小说情节的不同所造就的结局么?或者是仅仅因为不同作者不同的文化背景?
基督山伯爵还没看完,但是偶尔让我想起这两个人,一样的种子,却迥异的果实,偶有唏嘘!或许这样的对比根本就是无聊的,且以此文为无聊之侃吧。
